常说“人生而为人,自由平等”,但每个人从被生下来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不平等,也不可能平等。
这种不平等,眼下正集中体现在了“如何处理余皓同学‘拿’别人东西”的一场会议上,出席者有辅导员、教导主任、学院团委书记三人。
大家围绕这个问题学生,展开了以还其清白、洞彻真相为目的的热烈讨论。
当然,当事人没有被邀请参与他们的讨论。
“人都到齐了,我这就开始了。首先,简明扼要地说一下余皓同学,男生,本地人,五岁那年,家庭发生了一些变故,父母亲都离开了他,由乃乃抚养长大,没有别的亲戚。”
“高三这段时间里,余皓的乃乃卧病在床,在他高考结束下午去世,他把房子卖了,办了场丧事,还掉几笔欠债,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家当,就来学校报到了,高考成绩一般,否则也不会上咱们的学校。”
“军训时我简单观察了下,这孩子几乎不跟人说话。军训结束后,他生活实在很困难,找到学工部勤工俭学中心,获得了一个兼职家庭教师的机会,给一个六年级的小孩辅导英语……”
“……结果呢?去了不到两个月,家长找到学院来,说他在补习的时候,趁着小孩不注意,把人家放在书房里的一块表给拿走了。”
教导主任边听辅导员介绍情况边用一块绒布擦眼镜,面前摆放着余皓的材料,他定睛说:“我看了下他的档案,这位同学还有前科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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